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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廊坊市建设局近日发布了11月廊坊市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情况。据统计,11月全廊坊市共有3项目完成备案,涉及36栋住宅楼,楼盘分布于安次、广阳。具体情况如下表。
廊坊市建设局近日发布了11月廊坊市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情况。据统计,11月全廊坊市共有3项目完成备案,涉及36栋住宅楼,楼盘分布于安次、广阳。具体情况如下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而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合格的标准,就是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楼盘项目只有拥有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才代表着该项目已经通过了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对于项目施工品质、交房条件的认可及准许。如果楼房交付时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若该楼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如果楼盘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者有理由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交房责任应由楼盘开发商承担。购房者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
交房流程一览
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四、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
五、验房后业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七、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八、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九、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